同济堂四年虚构营业收入211亿 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

2021-10-29 10:21:47     来源:长江商报

10月24日晚,同济堂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张美华、李青夫妇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财务总监魏军桥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以及10年市场禁入。

根据该告知书,同济堂存在巨额财务造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大额资金占用、不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披露大额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等四项违法事项。

其中财务造假最为触目惊心,公司2016至2019年连续四年虚构收入达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8.13亿元,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而2017至2019年虚增的净利润占当期披露的净利润比重分别达到120.65%、107.61%、226.52%。

目前,公司的上述罕见财务造假行为已经触发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条款。公司公告称,“如《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调查发现,2016年至2018年,同济堂通过同济堂医药、南京同济堂、新沂同济堂等三家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成本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

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64.4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6.05亿元,虚增费用1.57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4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2.3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36亿元,虚增费用1.76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9.2亿元,虚增净利润7.01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20.6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0.6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1亿元,虚增费用1.21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8.3亿元,虚增净利润6.08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7.61%。

2019年同济堂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虚增净利润2.99亿元,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的226.52%。

也就是说,四年时间同济堂虚增营业收入达到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到28.1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济堂股价自2015年6月触及28.95元的历史高点之后就一直处于下降通道过程中,目前最新股价仅有1.44元,跌去95%,市值仅有20.75亿元,近400亿市值灰飞烟灭。(长江商报奔腾新闻编辑张欢综合报道)